法院处置虚拟货币相关涉案行为 明确助转赃款必受惩处 李某在明知不合法且款项可能为赃款的情况下,仍通过妻子收取32万元诈骗现金,并转出等值U币。案发后虽主动退赃获谅,法院仍认定其构成掩饰、隐瞒犯罪所得罪,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并处罚金。该案警示:虚拟货币交易不得成为洗钱工具。 2026-01-23