规范冻结虚拟财产处置流程,平衡金融监管与司法公正
华安虚拟货币处置(huaancz.com)报道,我国刑事司法实践中对虚拟财产的处置,尤其是“冻结”措施的应用,正陷于一种深刻的矛盾与困境之中。这种困境,根植于法律条文与数字时代财产形态的脱节,并具体体现在处置的每一步。
当前的核心矛盾在于,法律将比特币等虚拟财产定位为“财产”,却未赋予其匹配的处置工具。根据《刑事诉讼法》,对财产可“查封、扣押”,对金融资产可“冻结”。虚拟财产虽被归入财产范畴,但其无形、数字化的特性,使得传统的“查封、扣押”在物理上无从着手,只能类推适用“冻结”概念。然而,这种“冻结”实质上仅是一种禁止处分的法律宣告,而非对实体物的控制。随之而来的难题是:被“冻结”的虚拟财产由谁保管、如何保管?私钥如何安全存储?价值剧烈波动带来的账面损益如何归属?这些关键问题,法律一片空白。
这种“无法可依”的状态,直接导致了实践的混乱。一方面,处置行为合法性存疑。司法机关参照传统规定或电子数据规则处置本质为财产的虚拟资产,法律基础脆弱。另一方面,“一案一议”成为常态。从公安机关自管到委托第三方托管,保管模式五花八门;变现时价值认定标准不一,渠道不明,甚至可能面临合规风险。这种混乱不仅损害司法公信力,也可能造成财产价值的贬损或安全隐患。
因此,对“冻结”虚拟财产的处置,不能停留在类推和勉强适用的层面,亟需体系化的制度构建:
1. 法律正名与程序专章化:未来修法或出台司法解释,必须明确将虚拟财产纳入“涉案财物”范畴,并针对其特性设立独立的“查封、扣押、冻结”程序规则,明确其法律内涵和操作边界。
2. 建构专业托管与处置体系:应推动建立由国家级或省级层面监管的、具备高度安全资质的第三方虚拟财产专项托管平台,统一负责涉案虚拟财产的密钥保管、价值保全。同时,探索合规、公允的司法变现渠道,如与持牌交易所合作进行定向拍卖。
3. 价值认定标准化:需由司法机关会同金融监管、行业专家,制定虚拟财产价值认定指南,明确在盗窃、诈骗、洗钱等不同犯罪语境下,以作案时、发现时、处置时等不同时间节点的合理价值认定标准。
4. 涉案财物管理全流程数字化:利用区块链技术对涉案虚拟财产的扣押、移交、保管、处置进行全链条存证,确保流程透明、不可篡改,实现有效的内部监督与外部追溯。
总之,虚拟财产的“冻结”处置之困,是传统法律框架应对数字革命冲击的一个缩影。破解这一困境,需要立法者、司法者和技术专家共同推进,将前沿的财产形态纳入法治的轨道。这不仅是打击犯罪、保护被害人权益的技术性需求,更是国家在数字时代完善治理体系、保障财产权的重要标志。